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
《修正草案》明确,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西安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前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的指导。省...
b. 生态补偿机制法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受损的地区或个人进行补偿,鼓励保护生态资源,引导人们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3. 历史文化保护: a. 文物保护法修订:完善文物保护法,加强对历史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 b. 文化遗产管理法案:制定专门的法律,...
下面属于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事项的有( )。 A. 基层治理 B. 环境保护 C. 生态文明建设 D. 历史文化保护 E. 城乡建设与管理
今后,设区市的立法权限拟由三项增加为四项。《修正草案》明确,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西安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前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设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