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整期间, 债务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A.正确B.错误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A对 B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
《企业破产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的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在重整期间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1)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推荐帖子 红苹果 2小时前 坚持打卡持续精进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红苹果 2小时前 连续483天打卡每日一练的任务,累计打卡1367天,坚持打卡,考试必过~ 税务...
试题来源: 解析 对 结果一 题目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 答案 正确相关推荐 1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 反馈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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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例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B.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债务人股票价格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债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对债务人具有利害关系而继续竭尽...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推荐帖子 落败的唯美 1小时前 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就执行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