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改称为“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管理”变为“物业服务”,是对原来错乱的业主和物业公关系所进行的合理明确的修正,使其回复到正常的法律对应关系,从而强化了业主做为物业所有人的地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有什么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