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核定集团主业范围不包括贸易的中央企业应由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围绕服务主业开展贸易业务,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关系国家能源、资源、粮食、国防、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以及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定贸易业务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可保留。主业范围包括贸易的中央企业应规范开展贸易业务,不得单纯为做...
国务院国资委多次公开表示,外部董事制度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运行效果更好。 由于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因此董事会成员不是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而不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了出资人意志。实践中,国有独资公司董事...
国资委继续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并强调要持续深化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1.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2.不准参与特定利益关系企业间开展的无商业目的的贸易业务 3.不准在贸易业务中人为增加不...
4月22日,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修订委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就所监管企业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选人用人、人员招聘、改革改制以及中介机构选聘等事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打招呼。 二、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受所监管企业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
根据国资委的通知,中央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十不准”原则:一、不准以虚假交易、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例如伪造发票、篡改订单等,都被视为违法行为。二、不准为他人或者以他人名义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这条禁令旨在防止虚假贸易的代理模式,即有人...
国务院国资委在2023年10月份发布的74号文,迅速在国企供应链圈子散开,大部分刷流水、做虚假贸易、融资性贸易的国企就开始恐慌了,加上一些国企领导因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被问责、免职,重者涉及经侦、刑侦、纪委联合调查。所以,国家出台十不准政策规范国企贸易也是势在必行的。
地方省级国资委,应该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贸易十不准,根据本地区情况、本地区所属企业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规范和发展贸易的规定,既能有效的防范风险,又能促进贸易的发展! 只要省级国资委带好头,相信市级国资委、区县国资委,也会学习省级国资委的先进经验,地方国企的贸易,未来发展会更好!
省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主要包括:不准利用知悉或掌握监管企业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或擅自传播相关信息;不准索取、收受或以借用为名侵占监管企业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联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监管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