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认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贪利型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一类是渎职型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等;一类是福利型犯罪,...
实践中,对于驻县市的国有企业分支机构中的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非主要领导人员但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实施的贪污、渎职、失职等犯罪行为,应由哪个监察机关来调查、处置尚存在空白、空挡现象。如文章引言部分的案列,一方面,本地的监察机关没有向该企业派驻监察专员等而无权进行调查...
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调查机制的对策建议(一)监察机关在国有企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对应设立派驻机构,监察专员应当全覆盖监察权产生于国家法治主义以及国家公务人员忠诚义务的内在要求.根据监察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向五类机构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据授权可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
职务犯罪监察法国家监察体制国有企业公权力调查机制随着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监察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之一,但对国有企业的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的《〈监察法〉释义》以列举的形式对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