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改委正式制定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下文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下文简称“《通知》”)同步废止,此举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体系中对地方国有企业参股行为的统一管理标准。《暂行办法》共六章...
近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从参股投资管理、参股股权经营管理、参股股权退出管理、监督问责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参股的管理,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办法是在2019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针对中央企业参股...
今年,国资委发改委正式制定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下文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下文简称“《通知》”)同步废止,此举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体系中对地方国有企业参股行为的统一管理标准。《暂行办法》...
九月初,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下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在此之前对国有参股公司的管理,仅有《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以及在《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等少数文件,且存在较多模...
近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从参股投资管理、参股股权经营管理、参股股权退出管理、监督问责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参股的管理,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办法是在2019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针对中央企业参股出台《关...
第三十一条以交易为目的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的股权投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中“不超过”“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 号)...
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第1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 2023年6月23日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
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下称“新规”或“41号文”),对国有参股企业的参股投资与管理提出了统一的监管要求。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分别对规定的适用范围、国企如何开展参股投资、以及对被投资方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新规对国有企业参股管...
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从投前的资本去向、投资决策,投中的股权结构、交易安排,到投后的公司治理、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1、《暂行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的出台,旨在强化对国有企业参股投资的监管。此办法不仅填补了地方国企及子企业参股管理制度的空白,也进一步凸显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在国资监管体系中的重要性。未来,政策将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升级与完善。办法中明确指出,对于国有企业参股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