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申请费 1000元 2 审核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审核人日数执行 3 审定与注册费 2000元 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 (含证书费) 费50元 4 监督审核费 3000元×人日数 按规定的监督审核人日数 5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 执行每年交纳一次 注:1.人日...
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9年3月1日 计价格〔1999〕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印发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
第三条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被认证方收取认证费。 第四条产品质量认证收费项目包括:申请费、审核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和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第五条产品质量认证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免交质量体系认证中与产品质量认证相重复的质量体系审核费...
为规范质量体系认证收费行为,维护被认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发展,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了《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印发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现将核定后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9年3月1日,国家计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印发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转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告”出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6年第31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委印发文件制定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决定废止《转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1999]215号).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政策依据,各地有关部门应对依据上述文件制定的收费...
摘要: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决定废止《转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1999]215号)。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政策依据,各地有关部门应对依据上述文件制定的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修改。
第三条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被认证方收取认证费。 第四条产品质量认证收费项目包括:申请费、审核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和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第五条产品质量认证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免交质量体系认证中与产品质量认证相重复的质量体系审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