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1994]2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
计价格[1994]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 “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 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三、一...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1994]2017号 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
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计价格[1994]2017号) (1994年1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羄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荿(1994年12月12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蚈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螄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
各市物价局、土地管理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必须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方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土...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13980518117 上传于:2022-12-23 1.00元 浏览:301 下载:0 格式:.docx 大小:16.18 KB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此文档只提供前2页预览,如无法预览或查看全文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