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现就税收征管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 (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同时废止。 特此...
《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的解读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政策解读,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三)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其中,企业所欠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四条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问题中规定,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其中,企业所欠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根据《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的规定,税收征管对欠税滞纳金加收要求是() A.A.同时缴纳欠税及滞纳金 B.B.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C.C.先交滞纳金 D.D.欠税滞纳金先交一半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
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附件1)。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
(二)过渡期结束,纳税人结存的原国税局监制空白普通发票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已开具的原国税局监制普通发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 五、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与调整定额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季申报、按年调整、报缴合一、银行扣税”的申报纳税方式...
(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