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