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7月4日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 现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予以发布, 自 2014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 7 月 4 日 阅读了该文档的用户还阅读了这些文档 6 p. 中国现行税种大全 5 p. 不算不知道,中国...
第十七条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五)已申请税务行政...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从( )起执行。 A. 2014年10月1日 B. 2014年11月1日 C. 2014年12月1日 D. 2015年1月1日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下列信息: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二)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七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15年第85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号)规定,D级评价保留()年。A.1B.2C.3D.4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