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海关总署编写的《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
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
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
发布部门: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税进[1994]043号 东城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税发[1993]155号《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注意了解有关情况并做好衔接工作。 1994年1月18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3〕155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 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 口货物的收仙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各地海关、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发现与国内税收执行不一致的,先按该手册征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商议后再作决定。进口环节原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对进口...
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