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三、本案相关市场 ...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021年4月6日,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三、本案相关市场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到12家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邮储、华夏、平安、兴业)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缴款码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许可证书正本、副本全部交回市场监管总局;逾期未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将予以公告。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0月29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为了实施2021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1〕84号) 实际付款: 请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剩余支付时间: 打开手机微信扫码继续付款 购买须知: 1.本付费服务仅支持在PC端浏览全文,付费完成后可立即浏览全文和下载。 2.本服务支持申请开具发票,如有需求请咨询官网客服(电话/微信)。 3.本产品为虚拟服务...
2021年4月6日,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
【文号】国市监法发〔2021〕42号 【施行日期】2021.07.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国市监法发〔20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财新网】发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21年4月15日国市监处〔2021〕29 号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徐镜人经营范围:医药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等。二、案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