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还应持有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4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条件。 4.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4.3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