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2.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3.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 行政区划变动后未变更土地权属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十一、农民集体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现将《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函告我局地籍司。 附: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登记中妥善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各地处理土地权属问题的经验,提出如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3页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接上页] 三十二、凡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宅基地在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十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凡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现将《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函告我局地籍司。 附: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登记中妥善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根据有关的政...
第2页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接上页]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进行过一定补偿的; 3.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已合法变更的。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