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 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
中新网1月4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规定,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有特殊的收费政策。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幼儿园应酌情减免收取保育教育费,具体减免办法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发改价格〔2011〕3207号文件,针对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制定了新的暂行办法。这一举措旨在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同时保护受教育者的权益以及幼儿园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主题幼儿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转发你们。同时,按照三部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对在幼儿园住宿(不含午休)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由核定其保育教育费标...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6-06-30 [3]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04-22 [4]...
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园收费专项检查力度,查处并曝光一批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例,防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6.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引导带动每所幼儿园不断...
5.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要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鼓励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园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实际办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各地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