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二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明确出现以下( )行为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2018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二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明确出现以下()行为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A.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
2018 年 3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二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明确出现以下()行为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