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23〕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3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
2023年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20号),宣布2023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明确了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6元、129元...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6元、129元和131元。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2月27...
根据近几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限定202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总量为5000万吨(籼稻2000万吨、粳稻3000万吨)。 二、具体操作方式 (一)分批下达。限定收购总量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数量为4500万吨(籼稻1800万吨、粳稻270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500万吨(籼稻200万吨、粳稻30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
根据近几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限定202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总量为5000万吨(籼稻2000万吨、粳稻3000万吨)。 二、具体操作方式 (一)分批下达。限定收购总量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数量为4500万吨(籼稻1800万吨、粳稻270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500万吨(籼稻200万吨、粳稻30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