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我委决定于2022年启动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第一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各省(区、市)申报名额(附件1)根据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人口老龄化程度、医养结合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工作任务 第一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各省(区、市)申报名额(附件1)根据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人口老龄化程度、医养结合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文件要求,做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
第一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各省(区、市)申报名额(附件1)根据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人口老龄化程度、医养结合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