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_、_、_、_等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A.管理
另一种意见认为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不仅包括国家出资企业中党委和党政联席会,还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多数意见认为,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除国家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外,主要是指上级或者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的党委、党政联席会。国家出资企业中的董事会...
但股东代表是个人,而不是《意见》所称的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笔者认为,在《意见》没有明确规定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的具体含义和类型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文件、国家出资企业的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有关的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来认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
就是指国家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
第一种意见认为: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仅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党委和党政联席会。 第二种意见认为: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不仅包括党委和党政联席会 ,还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三种意见认为: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除了国家资产管理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外...
本院认为,被告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必须具备“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的形式要件,和“代表该组织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实质要件。从形式要件分析,认定国有出资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要求行为人的职务系经党委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