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
4月 11 日,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而这也是当前生成式人工...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