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4.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见下面的框图: 5.评估范围与级别 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4.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见下面的框图: 5.评估范围与级别 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4.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见下面的框图: 5.评估范围与级别 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
30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工程建设一般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工程对潜在不稳定边坡必须进行危险性预测评估可列专节论述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四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9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