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国办发〔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7〕52号 施行日期2017年06月0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
国办发[201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
国办发〔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
国办发〔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
国办发〔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