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明确规定,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草种审批权限由农业部下放至()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A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明确规定,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权限由农业部下放至()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A. 省级 B. 市级 C. 县级 D. 乡级 相关知识点: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4〕 5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 国务院决定, 再取消和下放 64 项行政审批项目和 18 个子项。 另建议取消和下放 6 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国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基本...
发文字号国发〔2014〕5号 施行日期2014年01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取消涉税行政审批项目4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有关精神,做好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取消涉税行政审批项目4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有关精神,做好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
发文字号国发〔2014〕5号 发布时间2014-01-28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行政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一条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