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生产管理人员,工人群众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文明生产的一项基本内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即国发[1984]97号文件)已印发你们,现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贯彻国务院国发[1984]97号文件要结合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整顿和工业卫生及职工健康建档建...
(1)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原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发[1979]100号文件)的精神,每年在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如资金仍不敷需要,企业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一部分. (2)企业为治理尘毒开展综合利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1984]97号 发布日期:1984-7-18 执行日期:1984-7-18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重视对生产中粉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防治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先后颁发了有关的规定和条例.各地区、各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
为了加强对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四化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全厂性的技术改造,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各级计划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84.11.05 【字号】川府发[1984]180号 【施行日期】1984.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重视对生产中粉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防治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先后颁发了有关的规定和条例。各地区、各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尘毒危害仍然十分严重。全国有不少企业大部分作业场所的粉尘和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
为了加强对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四化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全厂性的技术改造,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各级计划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任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国发【1984】第9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