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1] 川府发〔2016〕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
“十三五”期间,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已发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停建通告的,依法解除,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1...
发文文号: 川府发[2016]4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0-10 实施时间: 2016-10-1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9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16〕47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就加强我市水电建设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水电项目开发建设 按照全市水电建设计划要求,继续加快天全河、宝兴河在建中小型水电站工程进度,积极推进老鹰岩电站、新庙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及早开工建设。全...
川府发〔2016〕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来自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
川府发〔2016〕4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川府发〔2016〕4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16〕47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就加强我市水电建设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水电项目开发建设 按照全市水电建设计划要求,继续加快天全河、宝兴河在建中小型水电站工程进度,积极推进老鹰岩电站、新庙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及早开工建设。全...
发文文号:川府发[2016]47号发文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发文时间:2016-10-10实施时间:2016-10-10法规类型:建设管理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四川发文内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