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干部任免通知 喀署任字〔2024〕122号 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行政公署决定: 苏斌同志任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丁贤政、高强、刘源同志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4年6月26日...
分管喀什经济开发区、行署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金融财政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统计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行署外事办公室、商务局(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工作办公室、口岸管理办公室)、大数据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国际博览中心。 联系地区中级...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日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喀什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注册后保存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 (2)按报名网站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7〕73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喀什地区地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现制定《喀什地区地直有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保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新知协办字[2005]01号)文件精神和地区人事变动情况,地区决定对喀什地区知识产权...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 喀什地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效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解决应落户未落户常住人口落户问题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人口管理和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通知精神,地区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基本解决应落户未落户常住人口的落户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建立地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1995]23号)文件精神,喀什地区(包括中央及自治区驻喀单位如新疆六建)于1995年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与广州市建筑集团合作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喀什地区与广州市建筑集团合作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已经行政公署2022年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