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县级及以上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西办发﹝**﹞49号),结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入住条件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干部职工包括州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州环境监理站干部职工、州环境监测站干部职工、各地区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周转住房的使用管理,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13〕X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6〕X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函〔2021〕X号)等文件规定,...
周转房管理办法 周转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房管理,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周转房是指供需紧张情况下,暂时提供给特定对象使用的住房,包括公租房、临时安置房等。第三条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临时搬迁、房屋维修等特殊情况下的安置。第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领导干部周转房的使用管理,保障周转房公平分配,强化运营与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在职的四套班子领导、援青干部主要领导、公检法主要领导、挂职县级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领导干部周转房按照“属地管理、统筹房源、统一分配、及进及退”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负责周转房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周转房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周转房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附件: 1.周转房使用申请表 2.周转房使用证 3.周转房管理责任分...
为进一步打造舒心暖心的人才安居环境,近日北海市正式印发了《北海市人才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常见的问题,来为大家进一步解读该政策。 1 适用对象 人才周转房适用对象包括2017年以来市委人才办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周转住房租金管理,保障我区干部职工周转住房基本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2]21号)和我区周转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
第九条 周转房的管理由所在社区或居住地部门负责,确保周转房的安全、卫生状况良好,设施设备完备。 第十条 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爱护周转房设施设备,按规定使用,不得私改房屋结构。 第十一条 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二条 周转房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