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试题 题目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万元以上的,应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A. 十 B. 二十 C. 五十 D. 一百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一百 反馈 收藏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以上的,应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A.十万元B.二十万元C.五十万元D.一百万元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万元以上的,应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A十 B二十 C五十 D一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
1、一般来说,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如果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本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三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43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依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起刑点是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