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9月22日,合肥房产局微信号发布消息称,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近日,合肥市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202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者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享受...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
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合肥市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合肥市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