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于2011年5月12日以司发通〔2011〕93 号印发。该《意见》分充分认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
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贯彻实施 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人民调解的特点和基木属性;必须坚持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必须体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
《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于2011年5月12日以司发通〔2011〕93号印发。该《意见》分充分认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司法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社会稳定民间纠纷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此文章仅供VIP会员浏览,请登陆在线数据库浏览全文 在线数据库收录50万篇法律法规、裁判文书,可提供全文检索等多种组合检索方式,同时有会员收藏、自定义首页等个性功能。 VIP会员服务费:960元/年,98元/月,5元/天。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司法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1〕9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