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章转递:公证完成后,将公证文书提交给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加章转递。加章转递是必要的步骤,以确保公证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领取公证书:完成加章转递后,您将获得一份盖有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料公证书。 四、注意事项 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虚假材料导...
1 首先说明公证内容,使用用途;2 提供要公证的资料 文件;3 做一份公证内容确认书;4 付清公证费用;5 由我司拿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24小时之后拿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这份公证才算真实 合法 有效。(注:牵扯到财产纠纷,需要做声明公证,必须要本人去...
据了解,一些公证处在办理涉港公证,特别是涉港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公证时,自行接受我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没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的公证书。有的公证处甚至擅自接受非我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公证证明。公证书转递制度是防止伪造和...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核检专用章同时废止原转递专用章的通知 (司办通[2004]第1号) 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 根据司法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落实《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确立澳门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的有关意见,澳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将经过澳门政府公证部...
香港律师(也称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香港公司律师公证,又称律师见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海外公司或外国人士如要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购买物业、或需要到政府注册登记的商品时,需要出具其...
司法部关于授权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事务的函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再委托二十三位香港律师办理公证事务并改变出证方式的通知》(司公通字〔1991〕170号)中第四项的规定,授权你公司对我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加章转递事务。授权期限为三年。
若受送达人地址不详,被请求方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如仍无法确定地址,被请求方应将请求退回提出请求的一方。第八条 送达的证明 被请求方中央机关应按照第六条提及的公约标准格式,以及被请求方文字、英文或法文填写送达证明书,证明请求的执行情况。第九条 费用的免除 转递和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
香港文件回内地使用需先办理公证 | 为解决“一国两制”不同法律体系下🇨🇳&🇭🇰港人港企处理内地民事、经济事务等所需公证证明问题,自1981年起,🏛司法部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和证明转递制度,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出具相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
中国委托公证文书是将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件的证明文件,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登记、审核、加章转递后,供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 中国委托公证文书审核转递业务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内地公证员和律师承担,主要办理如下事务: ...
需要认证的公司文件的原件或扫描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可由我们的律师从公司注册处或香港税务局查册调档。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办理流程 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公司文件进行公证; 将公证的文件递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