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若希望利用其在另外一个国家早先提出的申请的优先权,必须在他申请时随附书面声明,说明早先申请的日期和号码,他或他的有权的继承者提出这种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人名称,并且在后一申请日期起三个月期限内,提供经早先申请的那个国的工业产权局或商标局证明为确切的早先申请的抄件。 第九条 (一)在官方举...
《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1966年11月在日内瓦会议上通过。 该示范法的形成,是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现代商标保护制度,发挥工业产权在发展中国 家发展商业和工业方面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而签订的。联合国际局曾于1966年起草了 《商标、商号、原产地标志和不正当竞争的示范法草案》,分送给76个...
(1)与第三者就相同商品或服务,或就在商标使用中可能会对公众产生误解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已经有效申请或注册的,或已由有效要求优先权的人后来申请的商标相似,以致容易对公众引起误解的商标; (2)与第三者在该国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早已使用的尚未注册的商标相似,以致容易对公众引起误解的商标,而且申请人知道...
(二)在决定商标是否应予以承认时,可以考虑前款(1)至(5)项所提到的第三者的同意。 第二章注册程序 第七条〔申请的必 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文档信息 页数:16 收藏数:0 顶次数:0
《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1966年11月在日内瓦会议上通过。 该示范法的形成,是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现代商标保护制度,发挥工业产权在发展中国家发展商业和工业方面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而签订的。联合国际局曾于 1966年起草了《商标、商号、原产地标志和不正当竞争的示范法草案》,分送给76个...
(4)全部或部分模仿、翻译、抄袭第三者所有的已在该国为大家所知的商标或商号的复制物,而容易对公众引起误解的商标; (5)侵犯第三人权利或者有违反不公平竞争的规则的商标; (6)由在另一个国作为商标所有人的第三者的代理人或代表提出申请,而未经该所有人同意的商标,但该代理人或代表有正当理由时除外。
《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1966年11月在日内瓦会议上通过。该示范法的形成,是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现代商标保护制度,发挥工业产权在发展中国家发展商业和工业方面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而签订的。联合国际局曾于 1966年起草了《商标、商号、原产地标志和不正当竞争的示范法草案》,分送给7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