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支教申请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同时提交附件4和附件6。 (五)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符合我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学生,可于8月31日前向学院提出推免申请。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