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 法 (2021 年 11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公布 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 润 秋公安部部长 赵 克 志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 小 鹏2021年11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部长公安部部长交通运输部部长2021年11月30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2021年11月30日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移办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同时废止。 注意《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公安部部长 交通运输部部长 2021年11月30日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北京12月7日电 (王仁宏)近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公安部部长 交通运输部部长 2021年11月30日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