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
第6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第十五条 凉菜配制卫生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doc...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抄送:自治区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第10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 注: 1、上表中所示面积为实际使用面积或相对使用面积。 2、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餐饮业经营者以及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在上表基础上可适当减少。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
第7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件3)。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第2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食品库房:指专门用于贮藏、存放食品原料的场所。 2、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