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三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可依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第五章考核评估 第三十八条各级卫生健...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有关要求,...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