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
通知提出,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通知提出,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