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应控制在前一年下半年已授予硕士学位人数和当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总人数的10%以内。 4.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应在获学位后一年时间内抓紧做好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专著出版、成果报奖、专利申请等工作,为下一年度申报湖北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做准备。 四、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