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指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三)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工作,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人员。 二、机构管理 (四)医疗机构应当在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麻精药品管理组,负责本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一、基本概念(一)本实施细则所称麻精药品是指分别列入国家麻醉药品目录、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指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三)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工作,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指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三)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工作,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人员。二、机构管理(四)医疗机构应当在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麻精药品管理组,负责本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监督...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指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三)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工作,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人员。二、机构管理(四)医疗机构是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本机构麻精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 附114*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申请表(药品)医院名称负责人电话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大写)备注药学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销毁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 日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方式监销人签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月 日附121XX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督导检查要素一...
1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录 一、基本概念 ... 1 二、机构管理 ... 1 三、培训考核 ...
— 1 — 附件 1 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概念 (一)本实施细则所称麻精药品是指分别列入国家麻醉 药品目录、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 (二)本实施细则所 称医疗机构指取得《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三)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医疗...
(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卡医疗机构。(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患者至少每3个月复诊一次。三、重要提示:(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时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
百度试题 题目最新版《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于_()年发布。 A.2018B.2019C.2020D.2021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反馈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