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不含急诊、发热门诊、肠...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出诊管理,依照门诊患者病种分类和特点,合理安排各专业不同年资医师出诊;并针对地域、季节特点,结合号源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出诊单元数以及单元接诊人次,合理配置门诊人力资源。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患者实名就医。在注册、挂号、诊疗等各环节实行患者唯一身份标识管理。 第十条 医疗机构...
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指导医疗机构系统、规范的开展门诊质量管理,我委按照审慎、科学、严谨的原则,在总结地方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统筹整合、修订完善有关门诊质量管理要求,形成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国卫办医发20228号)(以下简称规定)。出台背景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发达地区和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