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卫医政发[2011]11号 【施行日期】2011.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
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
现将卫医政发〔201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下载学习,并遵照执行。 祁门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
百度试题 题目28.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的8% 反馈 收藏
卫医政发〔2011〕11号 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年3月1日起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取代已暂行9年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相对于之前的《暂行规定》,《规定》结合9年来我国医改的形势...
2021年2011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pdf,精品 pdf资料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 2011 〕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