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