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在职之分,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表明,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简单来说就是学习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因此在职学历积分=相应学历层次积分-相应年限社保和住房积分。 那么最终各种学历形式及层次的加分情况如下: 1.全日制双证 大专(含高职)10.5分 ...
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的补缴月数。 (图源:《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服务手册》) 【解读】在京工作、投资经营或个体经营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的,根据社保缴纳满一年积3分。计算方式是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累计缴纳月数,并在社保五险中选取最长的月数除以12,即可得到...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
再以申请人小丙为例,其1998年9月至2003年8月在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无学位),期间一直在京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按照修订后政策,小丙在这段时间的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积分共计17.5分,教育背景指标积分10.5分,但是要扣除自毕业时间起前三年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按租赁住所计算)...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
请问,取得学历(学位..各位大神,取得学历(学位)期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月数),是取得学历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吧?不是累计缴纳社保的年限吧!谢谢!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 职住区域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