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昌政发〔2021〕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29 日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