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纳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通过平台进行房源管理、网上签约等工作。公租房租赁合同应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六、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单位和持有运营单位,应在项目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宣传栏,明确租赁住房性质,标明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