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4年7月起,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二、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
一、自2024年7月起,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二、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资格认定和就业状况审核制度;经办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推进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资格认定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要求,根据北京实际,现就调整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等文件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批准享受灵活就业...
二、关于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2023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525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 作者:社会保障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郑标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提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就业状况报告与审核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审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京人社发〔2023〕8号)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二、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特此通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