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4年7月起,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二、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
一、自2024年7月起,本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二、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要求,根据北京实际,现就调整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等文件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批准享受灵活就业...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82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36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8.21元。 三、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京人社评发〔2024〕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要求,根据北京实际,现就调整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为保证本市2023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525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产品咨询 -=||=- 收藏 赞 ( 247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万伯智业 |让...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按照《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以下简称“67号文件”)要求,本市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9年7月起,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衔...
京人社发〔2023〕8号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
二、关于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证本市2023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1525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