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职工产假天数进行了重新规定,以适应当前的生育政策和家庭需求。根据最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增加了60天的延长生育假,总计可达158天。 男方陪产假的增设 除了女方的产假延长,北京市还特别增设了男方的陪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以鼓励父亲在家庭生育支...
原先,在北京的女职工享受的产假天数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市法律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原先单位批准的可以享受的3个月独生子女假期。在产假变更之后,北京市在职女员工的产假,除了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假期以外,还可以享受额外30天的生育假,如果女职工所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意,还开头增加1到3个月的假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