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基金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项左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申请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批并推荐,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共同报送国家工程实验室办公室。 四、 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