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本)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 文号: 苏政办发〔2020〕32 号 发文日期: 2020 年 05 月 10 日 施行日期: 2020 年 05 月 10 日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 年...
注:淘汰类需立即淘汰或限期(2020年12月31日前或证照到期前)淘汰。 第三类、禁止类 根据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指出的有关问题,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
注:淘汰类需立即淘汰或限期(2020年12月31日前或证照到期前)淘汰。 第三类 禁止类 根据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指出的有关问题,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
1﹒设立新的化工园区,设立新的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2﹒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列鼓励类及采用鼓励类技术的除外,作为企业自身...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20年本) 第一类限制类 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 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 ...
产业结构调整直属单位目录江苏省印发化工淘汰禁止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无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0日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 第一类限制类 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 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
注:淘汰类需立即淘汰或限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或证照到期前) 淘汰。 第三类 禁止类 根据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指出的有关问题,在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印发的《江苏...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10日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第一类 限制类1. 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 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
1、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第一类限制类1 . 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 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煌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 . 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睛、100 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